问:小王是广西的职工,医保参保地在广西,但因工作需要常驻上海,他已经办理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。小王最近得了胃病,在上海住院治疗,出院结算时,他的医疗费用怎么报销?
答:小王的住院费用在结算时参照上海市的医保目录,看什么能报销、什么不能报销,然后按照广西的具体报销政策来计算报销比例。
目前,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结算报销政策可以概括为“就医地目录、参保地政策”。就医地目录是指参保人跨省就医原则上执行就医地支付范围,主要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。参保地政策是指参保人跨省就医原则上执行参保地支付政策,包括参保地医保基金的起付线、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。(来源:河池市医疗保障局)
本文来源:河池日报